会员登录|免费注册|忘记密码|管理入口 返回主站||保存桌面|手机浏览|联系方式|购物车
企业会员第1年

广州立普教育中心  
加关注0

搜索
新闻中心
  • 暂无新闻
产品分类
  • 暂无分类
联系方式
  • 联系人:广州立普教育中心
  • 电话:400-660-8967-0
  • 邮件:zw247533@qq.com
站内搜索
 
友情链接
  • 暂无链接
首页 > 供应产品 > 国家职业资格考证招生简章
国家职业资格考证招生简章
单价 面议
询价 暂无
浏览 701
发货 广东广州市
校区 广州立普教育中心校区
过期 长期有效
更新 2016-04-06 10:40
 
详细信息
价 格:

来电咨询

课时安排:

来电咨询

上课地点:

立普教育中心 广州市黄埔区沙步生活区沙涌街5号

证 书:

考试合格,由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》统一颁发全国通用职业资格证书。

课程内容:
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招生简章

权威证书 政府认可 网上可查

一、全国统考专业

人力资源管理师、心理咨询师、营销师、秘书

二、非统考专业

公共营养师、理财规划师、企业培训师、电子商务师、物流师、采购师、物业管理师、职业经理人、项目管理师、策划师、健康管理师、婚姻家庭咨询师、育婴师、景观设计师、园艺师、室内装饰设计师、平面设计师、美术设计师、广告设计师、投资分析师、陈列展览设计人员、社会工作者、调酒师、茶艺师、评茶员、中式烹调师、中式面点师、西式面点师、美容师、化妆师、美甲师、眼镜验光员、眼镜定配工、二手车评估师、保健按摩师、集控值班员、维修电工、电焊工、冷作钣金工、制冷设备维修工、起重工、车工,钳工、机修钳工、铣工、架子工、中小型机械操作工、工程机械修理工、瓦工、石工、抹灰工、防水工、无线电调试工

三、职业等级

初级工(五级)、中级工(四级)、高级工(三级)、技师(二级)、高级技师(一级);员级(四级)、助理级(三级)、师级(二级)、高师级(一级)

四、职业资格证相关说明

  职业资格证即职业资格证书,它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,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。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,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,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、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,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。

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,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,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。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、任职、开业的资格凭证,是用人单位招聘、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,也是境外就业、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。

五、职业鉴定报考条件

1、三级: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5年以上

2、二级:取得高级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
3、一级:取得技师资格、中级职称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
六、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资料

1、身份证、学历复印件各2份;

2、二寸蓝底彩照4张;

3、填写申报表

七、报名及考试时间

1、全国统考:每年两次2-3月报名,5月份考试;7-8月报名,11月份考试。

2、每月月底报名,次月第三个周六考试。

八、考试方式

笔试(理论知识、操作技能)